法官判案,最起碼要具備懂得日常生活中的常識,要尊重客觀事實。不然,就容易犯錯誤。
綜觀違法亂紀的案件,大多數癥結都是法官違背基本常識引起的。
人們都希望得到尊敬,但“尊敬”這兩個字,是靠你去贏取的。而不是靠你去要求得來的
A:「樓主的說法錯誤。我認為法官斷案,無需“懂得日常生活中的常識”和“尊重事實”,需要的是“證據”,而且是“直接證據”。」
綜觀違法亂紀的案件,大多數癥結都是法官違背基本常識引起的。
人們都希望得到尊敬,但“尊敬”這兩個字,是靠你去贏取的。而不是靠你去要求得來的
A:「樓主的說法錯誤。我認為法官斷案,無需“懂得日常生活中的常識”和“尊重事實”,需要的是“證據”,而且是“直接證據”。」